腾讯科技讯 6月21日消息,证监会今天下午表示,“支付宝余额宝”业务中有部分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并未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也未能向监管部门进行备案,也未提交监督银行的监督协议,违反了相关规定。
证券时报网报道称,监管部门已于近期要求支付宝就此次余额宝业务所涉及未备案的基金销售支付结算账户限期补充备案,逾期未进行备案的,将根据相应法律规定进行调查处罚。
证监会对支付宝余额宝业务性质作出回应,余额宝顺应网络消费大趋势,监管部门支持创新。但他也表示,支付宝在余额宝业务上一些程序上存在一些问题,还需要履行相关程序,如果支付宝逾期未办理,将依法处理。
报道称,有业内人士提出质疑,基金公司抵御流动性风险的能力较弱,一旦基金出现大幅缩水或投资者集中赎回的情况,货币市场基金就会面临严重的被动局面,这次支付宝跟基金公司合作,是互联网“试水”金融业务的新尝试,其中风险管控面临的新问题更应该引起重视。
根据证监会2011年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基金销售机构选择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提供支付服务的,应当根据《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的规定审慎选择支付机构,并填写《基金销售机构选择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的备案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七条规定:拟从事基金销售支付结算业务的支付机构应当符合《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规定的相应条件,并填写《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备案表》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作为支付机构,支付宝不会收取销售相关的费用,收取的是支付费率、平台和技术使用费。
在余额宝之前,支付宝也帮助其他基金完成基金支付环节,为何现在要推出余额宝?阿里小微金融国内事业群事业部总监祖国明解释,此前支付宝是对基金行业提供解决方案,而余额宝是面向客户提供的服务。他打比方:“此前就像用户买机票,支付宝是支付方式之一,但机票不是为你而定制的。”
据腾讯科技了解,在余额宝刚推出时,支付宝方面介绍,余额宝首期支持的是天弘基金的增利宝货币基金。天弘增利宝以天弘基金为唯一销售机构,以支付宝余额宝为唯一的直销推广平台。这也意味着,余额宝的收益不是利息。用户将钱转入余额宝,实质是用户购买货币基金产品的行为。用户如果选择使用余额宝内的资金进行购物支付,则相当于赎回货币基金。
由于支付宝获得的是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2012年5月支付宝获得基金第三方支付牌照),而非基金销售牌照,因此,天弘采取的是直销,用户在天宏基金完成购买。支付宝不涉及销售环节,只是作为直销支付结算的中间帐户。
“余额宝”打通了个人投资者购买货基和商品的通道后的便捷性。不过,任何基金都存在风险。
天弘基金在“增利宝”发售公告中提示风险称:“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业内人士指出,余额宝在宣传过程中故意淡化了理财风险,而且在官方网站和各方宣传材料中风险提示不足,有可能让投资者产生误解。
腾讯科技致电天弘基金客服,对方表示,理论上有日亏损可能,但增利宝上市一年多,从来没有出现过年度亏损和日亏损。
但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货币基金的风险主要集中于流动性风险。如果出现投资者集中赎回的情况,货币基金会非常被动。此外,如果货币基金为了维持收益率,可能借助其他手段,即通过交易获得收益而非自己持有的资产获得,这会进而放大风险。